高碑店市北城街道办事处、方官镇、肖官营镇共164户村民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见附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附表:高碑店市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统计表(北城街道办事处、肖官营镇、方官镇)
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