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信息

高市监处罚〔2025〕80号
发布时间:2025-05-12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碑店市观乾水果批发部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2、罚款10000元。
2025年01月13日,接到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反映高碑店市嘉鲜水果批发部销售给保定市徐水区的河北雷通悦佳商贸有限公司的龙眼,经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233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1.0000000.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