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高市监处罚〔202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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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香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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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5年1月13日,我局收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商标侵权投诉书,内容为高碑店市小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库尔勒香梨。2025年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碑店市小布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涉案“布先生”库尔勒香梨320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向我局提供了该批库尔勒香梨的产品鉴定书,结论为上述库尔勒香梨侵犯其“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经向主管领导请示,当日对上述涉案“布先生”库尔勒香梨采取了查封强制措施。2025年2月17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向我局递交了相应的产品鉴定书。经向当事人调查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将当事人违法事实调查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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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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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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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没收、销毁侵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库尔勒香梨”原产地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20箱;2.没收违法所得90元;3.处罚款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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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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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8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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