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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08     信息发布人:统计局

高碑店市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1001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违规行为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收费标准:1、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1002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违规行为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收费标准:1、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1003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违法违规行为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收费标准:1、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1004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四款

违法违规行为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收费标准:1、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1005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五款

违法违规行为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收费标准:1、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1006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二条

违法违规行为

迟报统计资料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

收费标准: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3、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1007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二条

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

收费标准: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7001

职权类别

行政奖励

职权名称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

实施对象

本行政区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程序和时限

定期评比,给予奖励。

基本流程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行政监督服务指南

 

0312-2827267

职权编码

238001

职权类别

行政监督

职权名称

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实施对象

统计调查对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收费标准:1、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其他类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9001

职权类别

其他类

职权名称

统计调查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四条

受理范围

统计调查对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办理程序和时限

依据统计调查计划规定的时间办理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其他类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9002

职权类别

其他类

职权名称

调查统计违法行为和核查统计数据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三十五条

受理范围

统计调查对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收费标准:1、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

 

 

高碑店市统计局

其他类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39003

职权类别

其他类

职权名称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高碑店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7

设定依据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第十四条

受理范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收费标准:1、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18

监督投诉机构

及电话

高碑店市统计局

0312-2827261

注意事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