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14号
第三十九次会议
时 间:2023年11月12日
地 点:市政府三楼西会议室
主持人:安熠辉
出 席:康 峰 史文娟 杨忠良 薛晶晶 高正立
缺 席:张 超 于建军 李 虎(均因公请假)
列 席:王贵寰 魏晓明 刘光辉
安红东 赵雪松 高进学 王 军 夏广明
杨忠武 赵玉峰 许 岩 于 涛 张久立
李 斌 吴东义
市政府法律顾问:杨凤国
主要议题
原则同意《高碑店市2023年兰沟洼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方案》,由市水利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研究。
会议强调:蓄滞洪区补偿工作事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蓄滞洪区补偿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强,各相关部门、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领导,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补偿政策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和落实力度,确保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和政策衔接,水利、应急等部门要加强统计数据衔接,细致周到谋划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实行台账管理、清单推进,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提高补偿工作效率。三是加强资金监管。补偿资金下达后,财政部门要规范程序,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要对补偿工作进行全程审计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防止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通过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宣传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受灾群众合理预期。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做好补偿工作宣传,及时发现和处置不良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