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7号
第三十二次会议
时 间:2023年5月18日
地 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主持人:安熠辉
出 席:康 峰 张 超 于建军 史文娟 杨忠良
高正立 李 虎
缺 席:薛晶晶(因公请假)
列 席:王腾洋 刘光辉
栗 军 赵雪松 董慧君 张秀君 梁 丰
夏广明 李长顺 韩永刚 赵玉峰 田文成
王建忠 张君慧 闵志广 王学义 杨 猛
孙 卓 孙 超 杨忠武 李才杰 董 祥
袁晓民 王 军 陈 政 杨振宇 王 超
刘建海 杜俊峰 田广明 王永真 翟爱民
赵永峰 李树森 李 刚 连新宇 杨建军
宋宝琦 李明朋 田业远 李鹏鹏 闫 岩
许 岩 于 涛 苑成龙 吴东义 李 超
井 辉 褚会超 王 超 冯彦霖 夏 青
匙跃军 祁小飞 蔡建君 蔡立功 刘文阁
王立军 李 新
市政府法律顾问:张秀丽
主要议题
一、原则同意《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市住建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强调: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建筑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抓好政策落地落实,持续引导企业加快现代化进程,促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二、听取关于对企业自有公共租赁住房上市交易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荣庭国泰华庭和阳光美域两项目自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参照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上市程序和方式上市交易
会议强调:支持企业自有公共租赁住房上市交易,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有效举措。市住建局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主动靠前服务,竭尽全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坚定不移支持企业发展。要积极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和银行座谈会,主动搭建服务平台,积极稳妥解决好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守法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三、听取关于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相关事宜的汇报,原则同意限价商品房按照建议的程序上市交易
会议要求:推动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是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帮助企业补贴资金缺口、促进施工停滞、解决延期交楼的有力抓手。市住建局牵头,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确保利好政策精准落实到有需求的群众,把好事办好。要严格售房资格审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坚决不得上市转让,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四、听取关于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昊龙阖府项目提供的温室大棚和工业用地作为担保资产,以承诺担保形式用于拨付项目相对应的后续专项借款
会议强调:“保交楼”工作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保交楼、稳民生、保稳定”政治责任。一是加大支持力度。由市住建局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通力合作,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确保项目工程正常推进。二是加快债权债务认定。由市财政局负责,对冀康酒店价值和隆基泰和与政府间的债权债务出具认定意见,完善担保手续。三是紧盯施工进度。对资产足额抵押的项目,要按时发放资金,督促企业按账施工,及早交房。四是完善监管机制。要加强资金监督,确保借款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五是严防信访隐患。要紧盯群众动向,做好信访舆情应对,加强政策宣传和释疑解惑等各项工作,全程跟进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六是加强审计监督。由市审计局负责,全面加强审计,确保“保交楼”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五、原则同意《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市司法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时间表、任务图,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市司法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传达省委领导就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长峰医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作出的批示精神和省、保定市主要领导在4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会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是时刻绷紧安全弦。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省、保定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刻汲取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持警钟长鸣、举一反三,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开展重点排查。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强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经营性自建房、农村燃气、五小企业、海绵纸厂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拉出清单、建立台账,确保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压紧压实责任,把责任细化到岗位、压实到人头,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七、原则同意《关于全面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告》,由市自规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强调:全面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是提高土地整体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完善土地招拍挂、收储、出让等程序,坚决查处、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土地管控。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批后监管,清理闲置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要严格依法监管,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三是敢于担当作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创新突破,敢于向历史遗留问题开刀,推动我市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化解,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听取关于我市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整顿工作暨耕地流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非耕地”排查整治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处置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是破解土地要素保障难题、推动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耕地保护是粮食安全的根基,事关国计民生和可持续发展。一是提高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及耕地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二是强化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一地一策”原则,紧盯重点、加快处置,精准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逐宗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有效盘活低效用地。各镇街要成立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严格监管。要严格用地预审,强化供后监管与巡查,从源头上减少闲置低效用地。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逐步清除存量违法用地,确保用地管地规范有序。
九、原则同意《高碑店市推动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意见》,由市商务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要求:商贸业是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有效需求发挥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全方位做好服务企业工作,针对各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台账,制定“一企一策”,强化要素保障,切实推动全市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加大电商培训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电商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十、听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事关未来的基础工程、希望工程,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教体局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工作原则,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自觉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要加强对标对表,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丰富阵地载体,全面落实落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原则同意《高碑店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由市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强调:省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工作,是对营商环境“全面检阅”和“综合会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优化营商环境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扎实推进省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落实整改责任。要将问题整改责任逐一明确到分管市级领导,指定牵头负责单位,限定整改期限,自上而下逐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严格督促检查。市营商办要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坚决防止出现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端正、落实不积极等问题。三是健全整改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根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从制度、措施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二、听取营商环境指标考核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近年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在全保定市始终名列前茅,但在保定市第三十次县(市、区)委书记动态考核月点评中,我市营商环境排名靠后,给全市工作造成被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负责,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回头看”,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对标对表整改,确保增比进位。凡是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作风不实、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落后、拖全市后腿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十三、原则同意《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由市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强调: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增长的现实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凝聚合力、形成共识,全力推进政策赋能、惠企纾困、提振消费,不断推进服务业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
十四、原则同意《高碑店市营商环境“高效办”惠企十条》,由市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打造比较优势、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是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流程“极简化”、审批“极速化”、服务“极致化”上下功夫,着力完善资金、土地、人才、政策等要素保障,全力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五、原则同意《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促进机动车合理分流,切实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十六、原则同意《高碑店市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强调: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着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村面貌。要聚焦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都市农业、绿色农业、设施农业,加强与智图等龙头企业合作,用足用好百农国创、科技特派员等专家资源,打造集中产业示范园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品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七、原则同意《高碑店市突出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遴选表彰方案》及《关于表彰突出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决定》,由市工信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研究。
会议强调:大力表彰优秀企业和企业家是市委、市政府尊商、重商、亲商、爱商的具体体现,彰显全市上下重视企业、支持企业、服务企业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聚焦企业关切问题,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和创新,把服务扶持好企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有求必应、有难必帮、高效便捷、精准务实的政务服务环境,用更好的服务,支持实体经济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力将我市打造成营商环境标杆县市。
十八、原则同意《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由市工信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工业经济是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工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政策指导,优化服务流程,全力支持企业升规扩产。各相关部门要在思想上、目标上、措施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注重宣传,主动上门服务,坚决抓好相关政策兑现。
十九、听取国土空间规划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国土空间规划是全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关系全市未来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空间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紧紧围绕重大项目落地和低效用地盘活两项任务,确保土地资源效益最大化,坚持全域统筹,合理确定城乡各板块集中建设区和弹性发展区比例,为未来留足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