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3号
第二十八次会议
时 间:2023年2月13日
地 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主持人:安熠辉
出 席:康 峰 史文娟 杨忠良 薛晶晶 高正立
李 虎
缺 席:于建军(因公请假)
列 席:王贵寰 魏晓明 刘光辉
安红东 梁 丰 栗 军 张秀君 赵雪松
王建忠 杨 猛 陈 政 袁晓民 王 军
李长顺 赵玉峰 韩永刚 张君慧 闵志广
夏广明 董 祥 王学义 孙 超 杨忠武
李明朋 田业远 李鹏鹏 闫 岩 许 岩
张久立 李 斌 吴东义 李 超 井 辉
褚会超 王 超 冯彦霖 杜俊峰 谭文强
李志国 王振明 蔡清波 王紫锋 霍万通
宋宝琦 李 钊
市政府法律顾问:王凌燕
主要议题
一、原则同意《高碑店市营商环境“1+3+20”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研究。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也是提升城市区域竞争力的系统性、基础性工程,既是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各级各部门要树牢“店小二”服务理念,强化担当作为、主动认领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以更高站位、更实作风、更硬举措,深化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和活力。市发改局要完整、全面、准确贯彻《保定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精心研究,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改革实施方案》。
二、原则同意综合能源站项目有关事宜,由市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严格按程序实施。
会议要求:市发改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综合能源站项目建设,尽快组织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筹备项目资金。市司法局及法律顾问要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合作协议。北城街道要扎实做好征地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三、原则同意调整年产900吨石墨烯建设项目基金分期回购计划有关事宜,由市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深化认识,着眼长远,强化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同时,企业要精准预判经营情况,至少在半年之前提出分期回购请示,以便充分酝酿,科学决策。
四、原则同意《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六条措施》),由市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研究。
会议强调:《十六条措施》是贯彻省委书记倪岳峰重要指示要求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企业上市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政策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上市想办法、解难题、化风险,努力营造推崇上市、奋力上市、争先上市的浓厚氛围,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要多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加大宣传,提升政策的关注度与覆盖率,让更多企业享受更大政策红利。
五、听取综合医院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深化认识,精心精细抓好各项工作。一要加强统筹调度。由康峰同志总协调,史文娟同志具体负责,加强调度研判,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建设进程。二要夯实工作基础。市卫健局要牵头抓总,力促中标企业在我市注册纳税,确保项目税收不流失。要坚持高标准高水平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做好周边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清华长庚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对接交流合作,提前谋划综合医院运营方式、学科建设、人才储备等工作,确保医院按期投用。三要强化协同配合。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自规局、住建局等部门要主动对接、加强配合,统筹推进EPC招投标、土地组卷、规划和施工开工证照办理等工作,保障项目如期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