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财政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以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深化财政资金信息与审计公开、落实政府采购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示等为重点,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2023年高碑店市财政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对所发布的信息坚决做到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强化信息更新时效,定期更新,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现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维护政府网站,2023年发布信息75条。

(五)加强监督保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专门同志负责跟踪督促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待改进提高:部分股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们将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加强政策解读,提高信息可读性,进一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高碑店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