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切实满足我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信贷需求,有效激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内生动力,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生产性稳定发展,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贴息工作。根据银保监发〔2021〕6号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对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6日)。如对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单位地址:高碑店市文苑路2号 单位举报电话:0312-2901019 举报邮箱:gbdsxczxj@163.com 举报电话:12317
高碑店市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满足我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信贷需求,有效激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户内生动力,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生产性稳定发展,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贴息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指南〉的通知》(冀乡振发〔2022〕29号)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保持财政贴息政策稳定,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 二、贴息补助对象 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申请小额信贷用于生产性经营且按时还款还息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三、贴息方式和流程 1.贴息方式。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力度总体稳定、确保扶持力度不减,实施年度贴息(此次贴息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对于五万元(含)以下的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 2.贴息流程。申请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户填写《高碑店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申请表》,并附带农商行提供的利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统一提交至村金融服务站。村金融服务站将辖内符合贴息条件的材料汇总后,提交至镇金融服务部;由镇金融服务部汇总、初审后提交至市防贫中心;市防贫中心会同市金融监管部门审核后,进行10天以上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发放贴息补助。 四、资金分配安排 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在安排的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万元中支出,以实际发放为准。 五、保障措施 1.强化机制保障。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参与信用评定、小额信贷受理、推荐、监督、贴息等作用。结合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及时组织开展贴息工作;镇(街)村两级要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贷款户进行贴息申报;市农商行要会同各镇街做好贴息金额核实等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筹措、拨付等工作。 2.加强资金监管。实行市镇村三级公示公告,提高政策透明度,让群众在阳光下进行监督。贴息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贴息通过小额信贷责任银行农商银行直接发放至贷款户,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或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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