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审定的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规程》(冀农办发〔2024〕8号)要求,经综合审定,同意东盛街道上报的2户、方官镇上报的2户、和平街道上报的5户、军城街道上报的2户、梁家营镇上报的1户、泗庄镇上报的7户、肖官营上报的15户、辛立庄镇上报的2户、辛桥镇上报的2户、新城镇上报的19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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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