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  页 魅力高碑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选聘第一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6     信息发布人:司法局

 

为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决定通过自主报名、定向邀请、行业推荐等方式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选聘范围;本行政区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优秀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各行业、各领域社会公众。

选聘数量:20名

二、选聘条件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满3年以上,已满23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了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业务水平;

4.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5.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职;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1.受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根据邀请参加本级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3.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向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监督建议;

4.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暴力执法、无证执法等明显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劝阻,同时向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反映;

5.参加本级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6.承担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拟报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下载并如实填写《高碑店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交材料将依法依规用于此次审核选聘工作。请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市司法局21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bdzfjd@163.com,联系电话:0312-2819086。

(三)审核批准。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公开聘任。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并颁发聘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3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行动态调整,符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的撤销及解聘条件的,按规定撤销及解聘。

五、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我们将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推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附件:高碑店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附件 高碑店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
打印此页  打印此页
网站地图 |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地址: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2827272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3122827308
高碑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2827077 邮箱:gbdswxb@126.com  
备案号:冀ICP备14000007号-2 冀公网安备 1306840200022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