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贤、田雪梅因保管不善,将98297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继贤、田雪梅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