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04月29日受理嘉之星文化传媒(高碑店)有限公司 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 年04 月30日至2025 年05月16日(10个工作日)。 申 请 人:嘉之星文化传媒(高碑店)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兴华路街道迎宾路南盛世广场五层02号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赵莹 | 女 |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固城镇八街村459号 | | 主要负责人 | 赵莹 | 女 |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固城镇八街村459号 | | 投资人 | 赵莹 | 女 |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固城镇八街村459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312-6391718 通讯地址:高碑店市新昌北大街28号市民服务中心五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 编: 074000 公示机关: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 日 期: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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