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奶牛、肉牛养殖场: 为缓解奶牛、肉牛养殖场户黄贮饲料制作期间资金压力,帮助养殖场户渡过难关,防止养殖业周期性波动,按上级文件要求,现组织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申报黄贮制作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高碑店市辖区内制作黄贮饲料的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 (二)申报条件 1.黄贮饲料制作时间应为2024年; 2.补贴资金用于黄贮制作。 二、补贴标准 每吨黄贮饲料补贴10元,黄贮重量按每立方米储量600公斤折算。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向所在基层分站提出补贴书面申请,同时报送《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申请表》(附表1)。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开户证明等资质性资料和储后照片、黄贮收购合同及交易凭证、玉米收割合同及交易凭证、土地租赁或流转合同等黄储收储证明性资料。 (二)分站审核。各基层分站对养殖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测量核实数据,填写《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申请表》(附表2),提出意见报畜牧站。 (三)县级上报。市畜牧站对各基层分站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逐级上报申请补助资金。 四、申报时间 养殖场户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时以前,逾期不候。 养殖场户须诚信申报,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养殖场户严肃处理且以后不再享受相关补贴及项目资金支持。 特此公告。 附表:1.奶牛、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申请表 2.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申报汇总表 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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