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及集气软帘,将有机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标准限值及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地面清洗及周边地面泼洒抑尘;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措施降噪。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