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2021)第(021003)号 申请人张桂霞/张经伦/张明才/张来芹,因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张铁英坐落于高碑店市和平路37号市微生物研究所住宅楼二层西门的遗产权利,房产证号:9815658;向我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碑店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厅(高碑店市世纪西路南侧、华贸广场一楼)。 联系方式: 0312-7939112 公告单位: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9日
|